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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

法制副校长国旗下讲话:“防范网络欺凌”专题教育(马亚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0 12:33:14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和大家相聚在这美丽的校园中,为同学们上一堂法治课。在开始之前,我先给大家提一个问题:学校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监狱是肮脏聚集之地,这两个地方,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那么从学校到监狱究竟远不远呢?我希望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和我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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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法律,可能有的同学会这样想:我们都还是学生,法律离我们太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和我们中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

根据公安机关的办案经验和权威调查,现在犯罪行为正越来越趋向于低龄化。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

某市对在押的267名未成年犯进行了调查,14岁的41人,占15.4%;15岁的78人,占29.2%;16岁的116人,占43.4%;17岁的29人,占10.9%。也就是说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71.6%,这个年龄段被称之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为“犯罪年龄”。如果在这个时期内不能把握住自己,经受不住诱惑,那么就会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毁了家庭,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弄清楚了犯罪原因,我们才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来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三字经》的第一句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说的就是,我们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象是一张白纸,没有一点污渍,每个人的性格都很善良,但为什么长大后就不一样了,有的变好,有的变坏了呢?这就是“习惯”的作用。习惯的形成,依赖于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以及社会环境的培养。好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污染严重的环境里常常会生长出“毒草”来。

青少年罪犯通常有两个特点,第一性格自私,第二没有社会责任感。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孩子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孩子们本来在生理和心理上就不成熟,他们总是以父母等大人为榜样,家庭成员吵吵闹闹,父母的不良品行也容易让孩子形成不好的习惯、扭曲的人格和不良的品行,一味娇生惯养会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毛病。太原市少年科技城不断遭受破坏,报警按钮、疏散应急灯、引导音响等每天都有损失,一次展品被盗损失3000余元,作案的竟是一个少年盗窃团伙。他们多是家庭条件优越的少年,在家任性妄为惯了,不知不觉中就放纵自己在社会上胡作非为。同学们,你们在家里都是小宝贝,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殊不知,过度的呵护对你们的成长毫无益处,反而会害了你们。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也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书刊杂志、暴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都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视作品片面地突出打杀场面,撞击着我们幼小的心灵,使世界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进而模仿着用暴力来解决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纠纷,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山西省阳泉市抓获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少年团伙,7名主要成员都在16岁以下。他们号称“七匹狼”,“老大”发令,“小弟”望风,“军师”策划,“打手”施暴,打架斗殴,偷抢敲诈,无所不为。他们经常勒索同学,索取“保护费”,不给就狠狠“教训一顿”,俨然成为黑社会的“大哥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们有知识、有文化,对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应该要学会分清精华和糟粕,要汲取对自己健康成长有益的营养,摒弃有害的东西。我们要有意识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我们要学习雷锋同志等真正的英雄人物,不要学“哥们意气”、“社会人”,要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抓起。

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违法犯罪前,就已经沾染上了许多恶习。比如:

1、厌恶学习,投机取巧。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带小抄、传纸条、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贵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

3、只听奉承,心理脆弱。他们只能听得进表扬,听不得批评,喜好他人逢迎巴结,溜须奉承,遇到挫折,就停滞不前,甚至破罐子破摔。

4、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热衷于当众起哄、漫骂行凶等。

5、以大欺小,勒索钱财。这点在校学生表现尤为明显,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勒索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就大打出手,成为学校里的害群之马。

6、称兄道弟、哥们义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形成“团伙”,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分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两肋插刀。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根本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行习惯,对孩子的道德品行、良好习惯的养成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地预防和矫正。常见的、多发的、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不良行为概括起来有以下10种:1、吸烟、酗酒;2、与品行不正的人交朋友;3、旷课、夜不归宿;4、携带管制刀具;5、打架、斗殴、辱骂他人;6、强行索要他人财物;7、偷窃或故意损害公共财物;8、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9、观看、收听淫秽音像制品读物;10、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艺场所(包括网吧)。希望同学们都对照一下,做个自我检查,想一想,我曾经有过这些行为吗,如果有,我有决心和毅力去改正它吗?

最后,我想将以下这句话送给大家,与同学们共勉:“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希望同学们在不久的将来都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成为老师和父母永远的骄傲!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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